真正的哲学沉思则与之相反,它在非我的种种扩张中、在可以扩大沉思客体从而扩大沉思主体的事物中得到满足。一切个人的或私人的事物,一切依赖于习惯、自身利益或欲望的事物,在沉思中,皆扭曲客体,从而损害理智所追求的那种结合。这些个人的和私人的东西,在主体和客体之间制造了一道障碍,结果将理智囚禁于内。自由的心智会有上帝那样的视角,并不从此时和此地观看,它没有希望和恐惧,也没有惯常信念和传统偏见的束缚,而是恬淡从容、平心静气地在纯粹的求知欲中看待事物?——?视知识为不含个人成分的、纯粹可以沉思的、人们可以获得的知识。因此,自由的心智会更重视抽象的和共相的知识,超过重视得自于感觉的知识,因为抽象的和共相的知识是私人经历的事件所不能渗入的,而源自感觉的知识必然取决于独特的个人观点、取决于个体的感觉器官,而这些感觉器官既呈现它们,也同样会让它们失真变形。
心灵已然习惯于哲学沉思的自由和公正,就会在行动和情感的世界中保持同样的自由和公正。它会把自己的目的和愿望视为整体的一部分,而绝不会因为把它们看成一个其他所有事物都不受任何个人行为影响的世界中的无穷小碎片而产生固执偏见。在哲学沉思中,公正是对真理的纯粹渴望,它和心灵的品质相同。在行动中,它是正义;在情感上,它是博爱,可以给予所有人,而不仅仅给予那些被认为有用或值得尊敬的人。因此,沉思不仅扩展了我们思考中的客体,而且扩展了我们行为中的和情感中的客体:它使我们成为宇宙的公民,而不仅仅是与所有其他城市相冲突的一座围墙内的公民。在宇宙公民的身份中,人类有了真正的自由,并从狭隘的希望和恐惧的束缚中挣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