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达收到以前邻居的来信,得知她打算带孩子和狗一起到自己家住两三个星期时,一时感到十分为难。平时喜欢陪伴的朋友,并不一定就是愿意成天生活在一起的人。可是,怎么能对朋友说“不”呢?所以,琳达就虚伪地说,很高兴见到他们。
为什么不能坦率地对她讲,很愿意招待他们几天,但住三个星期又实在太长呢?毫无疑问,和很多人一样,琳达害怕说“不”字。当她不想答应别人求她的事情时,她又不能毫无愧意地拒绝人家。
不能果敢地说出“不”字。可能使朋友在误解的基础上越陷越深。自己也不能从违心的情况下解脱出来。
卡罗琳,一位有三个孩子的年轻母亲,她有这样一个女“主人”式的朋友。新搬到这一居民区,卡罗琳急于找朋友。这时,莉拉钻进了她的生活,像只母鸡式的把卡罗琳藏在翅膀下。不久后,卡罗琳发现,莉拉不仅是只母鸡,还是只蜂王,她是某社会团体的总裁,整个团体是由她的朋友和她们的丈夫们组成的。
“起初我挺喜欢她,”卡罗琳说,“我是她的特别好友,她要我干啥,我就干啥。有时我感到似乎受她的压制,但我不知该怎么办,因为我的确喜欢她,希望与她保持朋友关系。但我逐渐不喜欢只是听从于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