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领导,对于属于自己下属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如果下属能够自行处理,千万不要越俎代庖,取而代之,而应“推”给下属,以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影响了自己的仕途发展。对下属没有把握或感到无力处理的事情,领导也不要急于处理,可先让下属提交一个初步的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指导和纠正。这样,既可以发挥下属的作用,又可以锻炼下属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达到培养和提高下属的目的。万一出了什么事,还可以把下属当“替罪羊”,当然如果你脸够厚、心够黑的话,也不妨来他个“丢卒保车”,把所有责任全推给那个倒霉蛋儿。
2.“推”要看火候
“推”的艺术运用,有其自身内在需求和运用范围,不可不看条件和对象乱用,否则,会如同守株待兔一般得不偿失。用一句形象的话来概括,“推”的艺术关键就是“火候”二字。所谓“火候”,就是因势而动。
运用“推”的艺术首先就要根据客观实际,灵活地采取适当的方法。上司对推行意图过程中的问题不太了解,不熟悉,或是所遇到的矛盾非常尖锐,或是在讨论会上一时达不成一致意见,抑或是通过的人数超过不了半数,或是群众和下级对你的命令暂时不能服从,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就要采取“悬球法”,把问题暂时搁置起来,先放一段时间,待眉目清晰,在适当的时候或等有了统一的基础,再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