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说,他是从士兵提拔上来的。英格兰人说的那种当兵——和平时期真正的当兵、列队视察、社交活动、清洁整顿、劳累的夏天、闲适的冬天、印度、巴哈马群岛、开罗社交季等等。他知道些皮毛,只从军营的窗户里、训练场上,还有,他很走运,在他上校的家里看到过。他是那位上校最欣赏的板球击球手,而且——在西姆拉[132]——还娶了上校太太的女仆,被提拔到文书室,和下士、中士一起吃饭,被提拔成枪术——护旗士官,开战前两个月,他被授衔成为军官。他早就该成军官了,如果不是因为有个小小的——非常小的——爱喝多的毛病,让他有时在回答校级军官的时候带上了同样非常微弱的无礼语气。在整队操练的时候,年纪大的校官口令常常会出点小错,他们发令向右转的时候,虽然部队是向右转,但是严格说起来,口令应该是“向左转!”因为军官的左边才是部队的右边。在操练的日子里,午饭之后,一些有点生疏的校官常常会被弄糊涂。此后,在场的士官的职责就是尽可能地纠正这个错误,如果做不到,就要为因此而引起的骚动负责。在他出彩的军事生涯里,这位战时的指挥官两度忽略了这个军事职责,导致文书室里上演了一出猛烈攻势,这成了当他回顾过去时抹不去的黑点,这也一直让他的回忆里充满了不满。职业军人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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