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是所有社会冲突产生的根源。马克思关于生产过程的着重强调不应当隐蔽我们对这一简单真理的认识:为控制生产方式而斗争就是为分配而斗争。土地和资本是至关重要的,并且,它们是可以被分享、分割、交换和无穷转换的商品。但土地和资本并非唯一的支配性物品,通过别的物品而获取它们是可能的(历史证明了这点)——军事或政治权利、宗教职务和个人的特殊魅力,等等。历史表明没有唯一的支配性的善,没有天然就有支配性的善,而只有不同种类的魔术和相互对抗竞争的魔术师班子。
垄断一种支配性的善的要求——当精心策划为了公共目的时——构成了一种意识形态。它的标准形式是通过一个哲学原则作为中介将合法占有与某些个人品质结合起来。因此,贵族政治,或最优秀者的统治是那些坚持血统和智力为原则的人的标准:他们通常是不动产财富和家族名誉的垄断者。神权至上是那些声称懂得上帝之语的人的原则:他们是神恩和宗教职务的垄断者。精英统治,或职业向有才能的人开放,是那些自诩为天才的人的原则:通常他们绝大多数是教育的垄断者。自由交换是那些愿意或明确表示愿意拿自己的钱去冒险的人的原则:他们是流动资产的垄断者。这些群体——还有别的群体,也类似地以他们的原则和拥有物划出自己的范围——相互竞争,争夺最高权力。一个群体获胜了,不久另一个群体又获胜了;或者达成联盟,最高权力就被不稳定地分享了。没有最终的胜利,也不应该有最终的胜利。但这并不是说不同群体的要求都必然是错的,或者说他们所诉诸的原则作为分配标准是毫无价值的;原则常常在一个特定领域的范围内是确切公正的。意识形态都容易被腐蚀,但其腐败并不是有关它们最有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