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梦初醒】
其实,史蒂芬·皮尔森完全可以采取一品多牌的策略,而不必在高价品牌低价品牌上做出唯一选择。
一类产品多种品牌策略指的是公司对同类产品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品牌,“简称“一品多牌”。如通用汽车公司就有“凯迪拉克”、“别克”、“实斯摩比尔”、“雪佛莱”、“庞蒂克”等品牌;上海白猫公司的洗衣粉既有“白猫”牌又有“佳美”牌等等。
公司采用一品多牌策略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①多占货架面积。多个品牌就可以取得更多的货架面积,增加了本公司产品被消费者选中的几率。
②给低品牌忠诚者提供更多的选择。低品牌忠诚者或无品牌忠诚者常发生品牌转移,截获品牌转移者的唯一方法就是提供多个品牌。
③降低公司风险。没有将公司的美誉维系在一个品牌的成败上。
④鼓励内部合理竞争、激扬士气。同类产品的不同品牌管理者之间适度竞争,能提高士气和工作效率。
⑤各品牌具有不同的个性和利益点,能吸引不同的消费者。这一点是最实质的原因。
⑥占有低档市场,引入一个新品牌才是上策。试想“劳斯莱斯”头脑一发热,也推出与“夏利”价位、质量接近的车,并大大咧咧地挂上“劳斯莱斯”牌,连工人、售货员、报摊主都能买得起,“劳斯莱斯”还会有现在的身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