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思想家刘邵在《人物志》当中把人才分为一十二类,可谓品目繁杂。纵观河北袁绍、荆州刘表、山西张杨,不过得其一二,就连号称“雄谋天挺,不拘一格”的刘备和孙权,也不过得其五六而已,但是曹操却几乎占全了,这在三国史上,绝无仅有。
其一,厉直刚毅,材在矫正,失在激讦(强毅之人,恨刚不和,不戒其强之唐突,而以顺为挠,厉其亢。是故可与立法,难与入微也)。意思是严厉正直、刚正不阿的人,他的才能适合于做纠正失误、整顿治理的工作,可是又很容易犯偏激过火、攻击别人的短处、揭发别人的阴私之类的错误(坚强刚毅的人,其性格特点是严厉强硬,很难与人和睦相处,在为人处事上,不是克服自己由于太刚强而言谈举止冒失莽撞的不足,反而认为柔顺就是屈从,变本加厉地加强他的过火行为。所以有这种性格的人可以让他搞立法工作,不能让他处理具体事务)。“伯夷之风,史鱼之直”的崔琰、“清贫俭约,素业纯固”的和洽属于这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