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岭南文化的特质,学术界有过研讨,见仁见智,难以统一。但比较一致的意见,是认为岭南文化具有“务实”的特征。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关于广东文化北伐论、广东文化沙漠论、珠江文明优于长江文明黄河文明论的论争,到这两年广东全省开展的“广东人精神”讨论,以及深圳的“深圳精神”、广州的“广州人精神”、佛山的“佛山人文精神”等的讨论,都有一个相对比较一致的看法,那就是广东人比较实际。去年经过民间、学术界和官方互动,初步形成的关于“广东人精神”的共识性概括是:“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101]当然,对于广东人的“务实”的内涵,不同的人有不同理解。平实地说,务实,就是没有框框,讲求实际,怎么有利怎么干。这和“《六经》皆我注脚”在思想实质上是一样的。康有为《春秋董氏学》一书,显然具有这个特点。
《春秋董氏学》的写作,和《孔子改制考》一样,1894年开始于广西桂林,1896年完成于广州万木草堂讲学期间,1897年出版于上海。此书的整个写作过程,始于岭南,终于岭南。应当说,反映了相当的地域特征。特别重要的是,康有为此书的内容和写作方法,以及其所要达到的目的,具有明显的“实际”意味。其实,从清代中期到清末,注解董仲舒《春秋繁露》的,并不止康有为一人。有影响的就有凌曙的《春秋繁露注》、魏源的《董子春秋发微》、苏舆的《春秋繁露义证》,以及康有为的这部《春秋董氏学》。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康有为的这部书。而这部书之所以影响巨大,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的“实际”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