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是执政党长期社会管理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理论创新的升华,蕴含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概括起来,社会治理模式变迁的内涵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社会治理的主体由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变。社会治理的主体既包括在社会管理中一直承担重要甚至主导角色的政府,也包括这些年逐渐凸现出来的作为政府重要补充力量的社会非营利组织、市场化组织等。在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认识上,传统社会管理体制的合理性基础被打破,政府不再是唯一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提供者,政府将从繁杂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用法律、经济和政治的途径与方式发挥全局的统筹协调功能,开始做更多的冷静思考、制度研究和长远规划,更多的转向为社会主体活力的持续释放提供制度保障这一角色上来。
其二,社会治理的手段由平面化向网络化转变。社会治理的手段是复合的,既有政府通过行政或者借助市场手段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也有市场化组织通过市场化手段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还有非营利组织通过市场化手段或者社会动员的方式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