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用钢笔写作,显然要比敲击键盘优雅多了。
我小时候用过很多钢笔,当然也有英雄钢笔。我记得都是用蓝墨水,也用过黑色的,不过没蓝色的好看。造型特别的钢笔,我记得有一种像玉米的,非常好看。不记得什么情况下买的了,总之,我出去玩都还揣在兜里呢。钢笔是矜贵的,它代表了你的成长,代表你的进步,当你拥有人生的第一只钢笔,那基本就意味着,你不再是小屁孩了。
钢笔还好,只要不是特别用力,都能用上一两年。但是,墨水却要经常换。那时候墨水还挺贵的,用完了,不能及时补给的时候,便只能问同学借。所以,谁肯借墨水给你,也能看出那人对你的感情与友谊。
跟让人印象深刻的是,那时的吸水管总是会脱落,或者漏墨水,弄得你满手都是,这是我最怕的事之一,因为太麻烦了,还要去洗手。
不过,我的钢笔字并不好。大约是握笔的姿势不对,我写出的字总是歪歪扭扭的,即使不歪,也没刚劲的气势。我父亲当年曾深深地批评过我,毫不客气地批评,但是,直到我上大学,也没能改变这种糟糕的现状。我当时固执地想,只要成绩好就行,字写得好不好并不重要,因为我一个熟人,他字就写得很好,可是成绩一般,这就是明证。